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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2-4 数据编号: 2136904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福建漳州台商投资区翁角路(角海路至海沧界)管线工程(110kV电力管道土建工程)答疑纪要

漳州台商投资区翁角路(角海路至海沧界)管线工程(110kV电力管道土建工程)答疑纪要
 
一、招标文件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5项“其他”第14条、第四章 专用条款12.4.4
(2)备注⑥、第四章 专用条款第21.14条款中原“《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人社发(2018)8号}”修改为“《福建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实施细则》(闽人社发〔2021〕3号)”,其余内容不变。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 专用条款第21.14条款中
(1)、
(2),21.15、21.16、21.17条款内容修改为:
(1)专用账户按工程建设项目开立,同一个施工合同,原则上只能开设一个专用账户,开户银行由承包人自主确定。承包人应当在工程施工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立专用账户,并与发包人、开户银行签订资金管理三方协议。专用账户名称为承包人名称加工程建设项目名称后加“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承包人应当在专用账户开立后的30日内通过福建省劳动监测预警和智慧就业大数据平台填报相关信息,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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