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1-12-4 | 数据编号: 2136959 |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
跳蹬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跳蹬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天经审批【2021】9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四川天府新区永兴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四川天府新区永兴街道办事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由 四川天府新区发展和经济运行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天经审批【2021】9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R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翼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注:若为自行招标则代理机构填"/"。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跳蹬河防洪能力提升工程。
2.2建设地点:永兴街道永兴场镇社区。
2.3建设规模:新建护岸和治理河道以及景观打造。其中,新建护岸长度为1276.60M(左岸护岸长551.54M,右岸护岸长约725.06M)、治理河道约1.2㎞(治理河段起点位于永兴街道干塘村篁筱小区附近的已建浆砌石低堰,终点位于永兴街道玉隆桥下游160M处)、相对应河道的景观绿化。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述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验收合格标准。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质量标准、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3.1.4R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专业水利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须为 注册在本单位人员)。
3.1.5 财务要求:□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