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安市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大岗子镇水厂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安市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大岗子镇水厂项目)已由大安市行政审批局以大行审投字[2021]11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扶贫整合资金。招标人为大安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吉林省华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本工程位于吉林省大安市境内。
2.2项目名称:大安市2021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大岗子镇水厂项目)
2.3招标内容:净水厂综合处理间、管理用房、清水池、输配水管线、大门围墙、景观绿化、自控监控系统工程等。
2.4计划工期:2022年1月10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5招标编号:JLHL-2021-014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1)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企业法人单位;
(3)具备水处理设备安装服务三级及以上资质;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吉林省水利建设信息平台信息公开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