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万宁市农业农村局万宁市2021年安全利用类地块综合治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万宁市2021年安全利用类地块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大园路88号3楼3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2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YZ-2021-044
项目名称:万宁市2021年安全利用类地块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55314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93.55314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项目编号:HNYZ-2021-044
项目名称:万宁市2021年安全利用类地块综合治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935531.4元
最高限价(如有):1935531.4元
采购需求: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服务期: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安全利用措施落地、台账整理归档和报告编制,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工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月15日前完成安全利用措施落地、台账整理归档和报告编制,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项目所有工作。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1.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1个月或1个季度的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