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肃州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河湖与水库部分)
肃州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河湖与水库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肃州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河湖与水库部分)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1年12月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磋商响应性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qzfcg202111230003
项目名称:肃州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项目(河湖与水库部分)
预算金额:¥17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
最高限价:¥17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万元整)
采购需求:完成肃州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河湖与水库部分)(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2020年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注册成立不满一年的新公司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①、供应商须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甲级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括:摄影测量与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工程、工程测量、地图编制);②、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税收相关证明(若为免税企业或没有发生业务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6月至投标截止日任意一期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者法定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文件;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