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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2-6 数据编号: 213805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福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福建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工程项目-管件1805个项目公告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工程项目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福建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工程项目-管件1805个招标公告
1. 采购条件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福建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设资金已落实,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福建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工程项目-管件1805个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FJDN016)。招标人为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现进行采购。
2. 采购内容和范围2.1本项目采购内容和范围
(1).标段(包)编号:FJDN016/01
(2).标段(包)名称:中国化学工程第十三建设有限公司第六分公司-福建东南电化股份有限公司改扩建工程项目-管件1805个-标段包01
(3).采购内容及范围:管件1805个
2.2 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20日内
2.3交货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江阴工业集中区福建东南电化项目施工现场
2.4货物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
招标的技术要求: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压力管道规范》。A.管道元件标准件的设计压力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非标准件的管道元件还应当有设计计算书和图样。B.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且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接受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对其产品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C.管道元件制造,应当有设计(技术)文件和制造工艺文件,并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D.管道组成件的制造,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规定,其制造过程中的焊接(包括补焊)应当采用经过评定合格的焊接工艺,并且由持证焊工进行施焊。焊接工艺评定和焊工技能考试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E.管道元件制造单位应当按照管道元件的供货批量,提供盖有制造单位质量检验章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实行监督检验的管道元件,还应当提供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监督检验证书。F.管道组成件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产品合格证一般包括产品名称、编号、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等。质量证明书除包括产品合格证的内容外,一般还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材料化学成分;(二)材料以及焊接接头力学性能:(三)热处理状态;(四)无损检测结果;(五)耐压试验结果(适用于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或者合同有规定的);(六)型式试验结果(适用于有型式试验要求的);(七)产品标准或者合同规定的其他检验项目;(八)外协的半成品或者成品的质量证明。G.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证明书应当有制造单位质量检验人员和质量保证工程师签章。H.管道及管道组成件应当逐件采用标志进行标记。标志内容一般包括制造单位代号或者商标、许可标志、材料(牌号、规格、炉批号)、产品编号等,并且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的要求。产品规格较小,无法标记全部内容时,可以采用标签或者按照相应要求省略部分内容。从产品标志应当能够追溯到产品质量证明文件。I.提供管道及管道组成件的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文件。G.提供管道及管道组成件无损检测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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