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鄱阳县鄱阳镇磨刀石自来水厂新建工程、鄱阳县谢家滩镇自来水厂新建工程、鄱阳县柘港乡自来水厂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鄱阳县鄱阳镇磨刀石自来水厂新建工程、鄱阳县谢家滩镇自来水厂新建工程、鄱阳县柘港乡自来水厂新建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鄱阳县鄱阳镇磨刀石自来水厂新建工程、鄱阳县谢家滩镇自来水厂新建工程、鄱阳县柘港乡自来水厂新建工程已由鄱发改字〔2021〕89号、鄱发改字〔2021〕90号、鄱发改字〔2021〕91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及地方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鄱阳县鄱阳镇人民政府、鄱阳县谢家滩镇人民政府、鄱阳县柘港乡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鄱阳县鄱阳镇磨刀石、鄱阳县谢家滩镇、鄱阳县柘港乡,详见项目情况表。
2.2招标范围:新建自来水厂等(最终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3项目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3个施工标,详见《项目情况表》
2.4项目投资:详见项目情况表;
2.5计划工期:15月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企业开标前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及本企业开标前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及本企业开标前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质量负责人必须执有本企业开标前六个月以上的社保证明。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交易主体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资格审查均采用资格后审,详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0日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用户系统(http://ggzyjy.jxsggzy.cn/dzjy)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