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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2-6 数据编号: 2138275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花果山街道给水管网改造工程花果山街道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马涧泵站-当路村给水主管道招标公告

花果山街道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马涧泵站-当路村给水主管道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花果山街道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由连云港市海州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花果山街道给水管网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行审投(2021)17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泉之乡水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花果山街道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马涧泵站-当路村给水主管道(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海州区花果山街道范围内,起点为苍梧东路排洪沟东侧现状给水管道,终点为当路村南侧;
2.1.2招标控制价:3421695.83元;
2.1.3工期要求: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业主的书面开工令为准);
2.1.4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现行验收标准,等级为合格;
2.2招标范围:花果山街道自来水管网改造工程——马涧泵站-当路村给水主管道,主要包括道路沿线市政给水管附属工程,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 年的。
3.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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