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平湖市再生水输水管线(污水厂-独山能源、卫星能源)工程 ;全省统一赋码: 2020-330482-46-03-146674 ;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 平发改独山港投〔2020〕44号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和银行贷款 ,招标人为 平湖市广陈天纯自来水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管线走向为海港路东侧(海河路-翁金线)、老海塘南侧(海港路-集港路)、兴港路东侧(翁金线-海涛路);
2.2工程规模:污水厂至独山能源、卫星能源给水管道敷设,全长约6.9km,主要位于绿化带、农田、道路下,总长约6.9km,其中管径dn800离心球墨铸铁全长约4.9km、dn600离心球墨铸铁全长约0.28km,dn400离心球墨铸铁全长约0.6km等;
2.3监理范围:按业主提供的施工图范围内全过程施工监理工作内容 (含工程质保期间的技术指导及保修整改现场的监理);
2.4计划工期:120日历天,并适当延长和提前介入(投标人应承诺免费延长和提前介入的范围和时间,延长时间和提前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
2.5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为 34 万元,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的监理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