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市里石亭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周边环境提升整治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黄山市里石亭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周边环境提升整治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已由 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行审[2021]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黄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招标人为黄山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黄山市里石亭生活垃圾填埋场库区周边环境提升整治工程EPC(工程总承包)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 HJAGC2021G168
2.3建设地点:黄山市徽州区岩寺镇翰山村
2.4建设规模:本项目分两期施工(招标人有权按项目实际情况调整),一期主要施工内容为:山洪沟改造工程、水塘整治、调节池加盖、环境监测系统工程、渗滤液导排设施、应急调节池改造、附属工程。二期主要施工内容为:道路工程、绿化工程。
2.5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详见初步设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以“交钥匙”方式完成该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所涉及的勘察、设计(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等全过程技术服务)、材料(设施、设备)物资采购、施工建造、竣工移交以及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一期工程费为746.08万元,二期工程费为554.21万元。基本预备费130.72万元(其中一期75万元,二期55.72万元。)。工程勘察、设计及图审费50万元。
2.10项目性质:EPC类
2.11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同时具备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行业(其中必须包含环境卫生或给水、排水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必须包含岩土工程专业)。
3.1.2施工资质: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
3.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由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且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为联合体牵头人任职的专业人员担任。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具有环境工程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
(3)拟派施工负责人(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4)其他:如投标单位为一家企业,项目总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如投标单位为两家企业,项目总负责人由施工负责人兼任。
3.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 或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 / ,拟派施工负责人(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 。
3.5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