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阜宁县水资源服务中心取水工程(实施)规范改造项目(二次)公告
阜宁县水资源服务中心取水工程(实施)规范改造项目(二次)招标公告项目概况阜宁县水资源服务中心取水工程(实施)规范改造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http://222.188.104.198/fnztb/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7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已上传至招标公告后的附件中,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下载。)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FNZFCG[2021]129-1号2.项目名称:阜宁县水资源服务中心取水工程(实施)规范改造项目(二次)3.预算金额:88万元4.最高限价:88万元5、采购方式:公开招标6.采购需求:为深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根据盐城市水利局关于印发《盐城市取水工程(实施)规范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盐水资[2021]28号)等相关工作布署,对照省水利厅取水工程(设施)建设与规管理规范化技术要求,按照“三规范、两精准、一清晰”(工程建设规范、取水行为规范、档案台账规范、取水计量精准、监控传输精准;标志标识清晰)的标准,从取水?建设、取水?标牌设置、计量设施选型及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建设以及取水工程(设施)日常运行管理等方面,按照先重点后一般再全覆盖的原则,先期对辖区内现状14家地表水、 29 家地下水在内非农取水工程(设施)(具体名单见附表),按照取水工程(设施)规范化管理技术要求进行改造,并通过省市技术核查验收,同时提供2020-2025年台账资料。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2022年1月30日前完成附表前1-6号单位取水工程实施规范改造项目,2022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附表前7-43号取水工程实施规范改造项目,上述工程均需通过省市组织技术验收并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