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丽水龙泉市南大洋水厂扩建增容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文件公示
龙泉市南大洋水厂扩建增容工程设备采购与安装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1— 号
一、龙泉市供排水有限责任公司的建设项目龙泉市南大洋水厂扩建增容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安排,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及安装 进行公开招标。
二、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龙泉市南大洋水厂内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最高限价:约2274万元人民币,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4)投标报价采用下浮率报价,报价应包含设备(含备品备件)及其所有预埋件(已按设计施工图实施预埋件的设备,需符合设计安装要求)、标准附件、紧固件、线缆材料、保护管、桥架、铁件、给水管道、包装、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安装、吊装、调试及检测、维护、保险、劳务、管理、培训、售后服务、利润、税金、总承包服务费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费用等一切费用,具体详见招标货物清单,当投标人二次优化方案涉及到货物和服务调整的,不得再向招标人额外收取费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涉及相关系统设备的建构筑物设计施工图纸均获得相关部门、机构审批,设备制造安装须满足设计施工图要求。若设备尺寸不符合设计图纸或进行二次设计,造成建构筑物投资增加和产生的设计费用均在总报价中。根据招标人要求增减货物和服务除外)。
四、招标内容:本次设备采购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艺、电气、自控、仪表等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以及相关技术服务等内容,具体详见清单、技术文件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五、申请人资格
(一)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能力提供招标设备的生产厂家或具有针对该项目授权的代理商[若为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家(离心泵、自控集成商)的授权书];
(二)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否则应作无效标处理;
(三)投标人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参加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谢绝参加该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