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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2-7 数据编号: 2140720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站提升及附属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站提升及附属工程监理已由安平县行政审批局以安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站提升及附属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安审批核【202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平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安平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出资,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安平高新区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工程将河北安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业废水处理站综合楼面积由604.3㎡扩建为1923.51㎡。同时增加总图附属工程一项设计,包括建筑总图中的道路、绿化、围墙以及工艺、电气、给排水、暖通等各个专业的厂区管线。本工程在预处理中增加高密度沉淀池,包括土建、电气、自控暖通、工艺等专业内容。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市政工程监理乙级或以上资质,拟担任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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