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一期)建设项目(北院区)(行政科研楼、垃圾处理站、制氧机房、开闭所、高压氧仓、非机动车棚、地下室及地下车库)施工公告
郑州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一期)建设项目(北院区)(行政科研楼、垃圾处理站、制氧机房、开闭所、高压氧仓、非机动车棚、地下室及地下车库)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 郑州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一期)建设项目(北院区)(行政科研楼、垃圾处理站、制氧机房、开闭所、高压氧仓、非机动车棚、地下室及地下车库) 项目已由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郑发改设计(2020)529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 郑州市中心医院 ,建设资金为市财政资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东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高新医院(一期)建设项目(北院区)(行政科研楼、垃圾处理站、制氧机房、开闭所、高压氧仓、非机动车棚、地下室及地下车库)施工;
2.2建设地点: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南、翠柏路东;
2.3项目概况:本次招标包含行政科研楼、垃圾处理站、制氧机房、开闭所、高压氧仓、非机动车棚、地下室及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36052.41平方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将由招标人另行招标(详见工程量清单说明);
2.5合同估算价:约1.68亿元;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合格,争创“中州杯”;
2.8计划工期:450日历天(不含专业工程暂估价项目工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即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有在建工程(投标人须出具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企业电子印章),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近1年内连续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3.4企业业绩要求:2018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竣工的公共建筑类施工业绩,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2.8万平方米。(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需提供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公共建筑包含科教文卫建筑(包括文化、教育、科研、医疗、卫生、体育建筑等)或办公建筑(包括写字楼、办公楼等)或商业建筑(如商场、金融建筑等)或旅游建筑(如酒店、娱乐场所等)或通信建筑(如邮电、通讯、广播用房)的房屋建筑工程。
3.5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企业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由投标人出具承诺,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