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公司神头二电厂马邑灰场部分封库区覆土环境治理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招标公告山西公司神头二电厂马邑灰场部分封库区覆土环境治理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西公司神头二电厂马邑灰场部分封库区覆土环境治理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10007257,招标人为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集团山西神头第二发电厂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神头二电厂隶属于国家能源集团山西公司,位于山西省朔州市境内,毗邻北同蒲铁路和大运(大同—运城)高速公路,北距大同市116km,南距太原市239km,西南距朔州市13 km,西北距平朔煤炭工业公司约20km,位置优越,交通便利。神头二电厂马邑灰场位于电厂东侧,距电厂约8.5km。位置在北同蒲铁路以南侧,马邑村以东,水磨头村以北的盐碱滩(称马邑滩)。属平原灰场,采用水力管道输送灰渣的方式,灰场占地面积260万平方米,灰场1993年投用,二期灰场2005年投用;2009年在
一、二期灰场内南侧建隔离坝,将整个灰场分为南北两部分,南部为a、b、c三个澄清区域,北部为干灰堆放区。将电厂灰渣输送至灰场南部澄清区,澄清区内灰渣在经一段时间的自然脱水,灰体含水量降低后,采用汽车倒灰方式,将沉积的灰渣倒运至干灰堆放区分层堆放。 招标范围:本工程为epc模式,投标方负责本工程从合同签定开始到竣工最终交付为止所涉及到的所有工作。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现场施工以及配套土建的建设。并满足国家有关安全、环保、水土保持、劳动卫生等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并向招标方提供材料、施工的质量合格证明。 工期: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完成施工图设计;招标方书面通知日开工, 开工三个月后,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30%,开工8个月后完成总工程量的70%,12个月后竣工。
2.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者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财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