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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1-12-7 数据编号: 2143057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甘肃兰州市红古区供排水服务中心海石湾和窑街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及验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红古区供排水服务中心海石湾和窑街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及验收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兰州市红古区供排水服务中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lzggzyjy.lanzhou.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12-20 14: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603007JH620111001
项目名称:海石湾和窑街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及验收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60(万元)
最高限价:160.0(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不分包,采编制完成《红古海石湾和窑街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设置论证报告》和《红古海石湾和窑街污水处理厂入河排污口验收调查报告》。编制审查、验收会议汇报材料,参加论证报告、验收报告评审。提供相关后续技术服务。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1.2供应商须具有合法有效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3须具有缴纳税收的有效凭证(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缴纳的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任意一项主要税种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国家电子税务总局税金申报成功记录 截屏等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1.4须具有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凭证(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近一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证复印件;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证复印件;1.5须具有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0年度完整的合法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1.6须具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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