岷江左岸乐山市城区翡翠路堤防综合整治工程项目施工招标
补遗二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类似项目是指:2018年1月1日以来开工并完工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及以上规模的堤防工程或河道治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已完工业绩须附中标(中选)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修改为:2018年1月1日以来已完工的单项工程合同金额不低于6000万元及以上规模的堤防工程或河道治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为已完工业绩须附中标(中选)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