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123地块项目管材管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123地块项目已由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2020-410173-70-03-06638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管材管件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招标项目名称:郑州航空港恒港置业有限公司123地块项目管材管件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HGZ202112310601。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4 招标范围:材料的包装、供货、运输、装卸、搬运、保险等,满足招标文件供货要求。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招标人需求。
2.6 供 货 期:自接到供货通知后15日历天内到货。
2.7 质 保 期:自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唯一授权是指同一材料制造商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投标人是制造商的,提供制造商身份声明(格式自拟)。
3.3 信誉要求:未发生被责令停产、停业;未发生投标资格被取消;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骗取中标;未发生严重违约;未发生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最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承诺函(承诺对象包含:企业、法定代表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