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托管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托管服务招标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1-JQ34-F1028(03)
三、 项目内容:
本项目为医院污水处理站运行管理及设施设备维保社会化服务(全托)项目,项目位置在甘肃省兰州市,服务时间为第一个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第二个服务期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第三个服务期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合同每年1签,如服务达不到要求,医院可拒签合同,提前终止服务),项目预算200万元/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外资控股企业,是指中国境外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占公司股本百分之五十以上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