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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3 数据编号: 221837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宿豫区侍岭片排涝工程的招标公告

宿豫区侍岭片排涝工程施工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6114001001
1. 招标条件
宿迁市宿豫区农水工程建设处的宿豫区侍岭片排涝工程已经宿豫水发[2021]13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宿豫区侍岭片排涝工程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宿豫区境内
2.2工程规模:项目总投资为513.25万元。
2.3工期要求: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通知为准)2022年5月20日完成全部工程,并具备完工验收条件。
2.4工程质量: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专业工程从其行业规定。
2.5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结算价的70%,工程通过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0%,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其中农民工工资执行《关于印发〈江苏省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苏建建管【2016】707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令第724号)及其他相关管理规定(如有)。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拆建大墩站、新建侍岭三站及新建DN1200排涝涵闸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要资格条件:
3.1.1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即使具有在建工程但符合《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招标文件审查等有关事项管理的指导意见》而可以投标的规定);
3.1.3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1.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5其他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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