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桦南县污水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SG0405G22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桦南县污水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招标公告已由桦发改发[2020]29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桦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为债券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南县污水厂中水回用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桦南县经开区内
2.3建设规模:在现状3万立方米/日污水厂内新建1.5万立方米/日中水回用车间及城区配套管网。
2.4工 期:计划工期:134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2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06月29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6360379.06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及其他组织;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经理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连续3个月(2021年11月-2022年01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同时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查询账号、身份证号、密码等有效查询方式以便招标人核查,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退休人员。如人员入职不足3个月的,则提供社会保险缴纳月份起至2022年01月的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3.3项目机构其他成员配备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 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小型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可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18年-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
3.5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做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