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义乌地下环路分质供水管道工程-管廊内工程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地下环路分质供水管道工程-管廊内工程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义乌市第二自来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
1.建设地点:城中中路(南门街-进场路)、庆云街(城中中路-稠州中路)、稠州中路(篁园路-机场路)、篁园路(城中中路-稠州中路)。
2.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地下环路管廊分质供水管道工程-管廊内工程,工程范围:城中中路(南门街-进场路)、庆云街(城中中路-稠州中路)、稠州中路(篁园路-机场路)、篁园路(城中中路-稠州中路);综合管廊内设计中水管(螺旋焊缝钢管)规格为DN300~DN500,长度约2242米。本工程预算造价为332.4889万元。
3.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质量要达到 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工期 90 日历天。
4.招标范围:地下环路分质供水管道工程-管廊内工程,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施工内容:给水管道敷设、钢支墩、管件、阀门安装等工程。具体招标范围详见图纸和预算书。
二.报名条件
1.企业资质及等级要求:投标人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资质及等级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的项目经理自投标截止日起向前24个月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查询的上一个月企业信用等级为准);
5.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实施意见》(义行服管〔2018〕23号)规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惩戒对象)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招标人在资格审查时间查询的网站信息为准);
6.根据浙江省建设厅《浙建〔2015〕3号》文件及《关于调整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办理流程的提示》要求,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完成进浙备案手续;
7.根据金华市住建局“关于公布第一批建筑企业资质动态核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通知”(金市建建[2021]12号)要求,被列入“限期整改企业名单”的企业,整改期内不得参与被公布整改资质项的投标。是否完成整改以金华市住建局发文为准;
8、本工程不接受义乌市水务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履约评价为D级并在限制期内的单位参与与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