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裕安区东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竞争性磋商发包公告
裕安区东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竞争性磋商)发包公告
各潜在承包人:
裕安区东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目前已具备发包条件,根据有关规定,经发包人研究决定对该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发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发包条件
1、发包人: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六安市裕安区城乡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裕安区东北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3、项目编号:裕公区J2021F156
4、发包内容:本项目是裕安区东北部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质量检测服务,本次检测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回填土检测、混凝土检测、墙体砂浆检测、原材料检测、电气设备检测、钢结构检测和建筑物防雷检测等试验服务工作,以及施工过程质量巡检、工序验收及中间交工验收、竣工检测质量等级评审等工作内容,还包含新建(改扩建)加压站和后续主管道铺设工程的相关检测。承包人按规范及发包人要求的内容和频率进行检测,对关键抽检项目进行复测,平行验证试验,对工程外观进行检查、记录,对监理、承包人试验检测内业资料进行审查,完成相应检测、审查报告,参加发包人组织的质量检查和综合督查,对工程进行综合质量评价。
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施工规范、强制性条文、验评审准及相关工程检测规范,符合本项目工程所在地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对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工程进行全过程检测。
5、资金来源:国开行资金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地点: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顺河镇、单王乡
2、建设规模:项目设计供水规模25000 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新安加压站,设计规模 10000m3/d;改造西桥加压站,设计规模扩至5000m3/d;新建配水管道111.85km, 改造配水管道 4.5km等,具体详见(但不止)图纸和工程量清单,项目批复投资16955.66万元,其中工程造价约11463.83万元。
3、合同履行期限:期限自开工至整个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
4、标段划分:1个
5、质量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质量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6、项目发包价:肆拾叁万元整(¥430000.00元)
三、发包方式:
□询价。
R竞争性磋商。
(从上述两种方式中选择一种方式)
四、承包方式:
本项目实行总承包。本项目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五、预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1、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要求投标人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CMA资质认定量测证书,并具有水利部门批准的岩土工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量测、机械电气水利工程质量检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检测的能力,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
3、企业业绩:独立完成过单项合同检测费不低于40万元的水利项目第三方检测业绩(业绩提供合同,项目检测费以合同签订金额为准,如合同中无法显示项目检测费,须提供业主盖章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或以上职称;担任项目经理的项目曾导致承包人有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
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须提供社保证明(应是本单位人员,需提供连续5个月内不少于连续缴费3个月的社保证明。(例:7月19日开标,则连续5个月是指6月、5月、4月、3月、2月;连续3个月是指6月、5月、4月或5月、4月、3月或4月、3月、2月,其他类推),如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注册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或编制部门出具的(水利部流域机构所属企业,可由流域机构设在相关省的管理机构出具)有效证明其属事业编制身份、在该单位从业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