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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3 数据编号: 222027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广东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备购置安装项目(第2次招标)

1.招标条件 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备购置安装项目(第2次招标)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三发统资〔2018〕59号、三发统资〔2018〕108号批准(备案)建设,招标人为佛山市三水区新城医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虹岭路与纵九路交界东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安装格栅除污机、潜水泵、砂过滤器、离心式脱水机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和技术文件。
2.3定额工期: / 日历天,计划工期:200日历天内安装调试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交付发包人使用,工期从发包人发出开工通知之日起算。 
2.4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3354908.06(元)
2.5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金额为:¥3354908.06元,其中包括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45293.94元。
2.6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固定总价包干。包括:设备材料费(含施工耗材、零配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资料等)、运输费、搬运费、人工费、设备运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后的保管费、相关安装指导、调试费、验收费(含设备出厂验收)、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保险费、税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质量保修期内的设备维护费用、各专业施工配合费、其他相关技术资料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和所有不可预见的全部相关费用(应充分考虑所有风险、责任等),以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设备、材料、工程、服务和为完成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内容所需发生的一切费用。需配合土建施工单位完成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2.7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标准。
2.8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资格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4.1 法人资格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4.2 对投标人企业的资格要求
4.2.1 符合以下其中之一的条件:

(1)投标人应为本项目要求的核心设备的制造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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