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保定市清苑区旅游路路域环境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清苑区旅游路路域环境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BHZ-Z2022-010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保清审审批字(2021)第109号批准建设,ZB-审核2021138核准。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交通运输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北弘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2.2监理服务期限:工程开工前准备至缺陷责任期结束
2.3监理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标段的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和工程费用等进行控制,提供工程实施、缺陷责任期各阶段的监理服务。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5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对旅游路路域环境进行整治,由一条主线和5条支线组成,主线长30.15公里,支线长19.834公里,总里程共计49.984公里。其中主线起自朝阳大街,由北向南途经好梦林水小镇、冉庄镇,终止于大李各庄林场附近,路线长度为30.15公里。支线1为朝阳大街(和平大街至保衡线段),长5.2公里;支线2为旅游路(保衡线至西林水段),长3.3公里;支线3为李庄西环,长2.684公里;支线4为大李各庄林场至保衡线段,长6.345公里:支线5为大张庄至冉庄公路,长2.305公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如下条件: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满足附件2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良好,并在人员组成结构、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