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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4 数据编号: 2222723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江苏江都区南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江都区南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江都区南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监理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江都区南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扬州市江都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江都区发改委关于江都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扬江发改许发[2021]9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扬州龙川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南京建凯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江都区南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覆盖扬州市江都区南部片区12km2达标区的污水处理提质增效达标区,南至G328、北至新通扬运河、西至芒稻河、东至233省道。本次监理招标分为2个标段,以灰粪港为界划分标段,以北为一标段,以南为二标段。 
2.2 工程规模: 工程建安费用约275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江都区南区水生态环境整治工程(灰粪港以北)全过程及保修阶段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管理以及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等  
2.4 监理服务期:  18个月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约295万元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监理一标段、二标段同时招标,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上述2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按一标段、二标段的开标及定标顺序中其中一个标段,不得兼中。 
2.7 其它:           /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人数:2人 。 主专业:【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或桥梁工程或交通工程或交通土建或土木工程(道路与桥梁方向)或公路施工与养护或道路交通管理工程或给水排水工程等】1人;配套专业:(测量工程或材料工程或土木工程或工业与民用建筑等)1人;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其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即可,无需提供学历专业;工程类其他注册执业资格人员担任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认定以毕业证书所学专业为准。。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7人;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项目总监无在手工程。外地企业在投标截止前需到扬州市建设局工程处办理《进扬企业核验登记表》,且投标时拟投入监理组成员必须与核验表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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