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2-1-15 数据编号: 222274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高州市164宗农村小型集中供水提质工程公告

高州市164宗农村小型集中供水提质工程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高州市164宗农村小型集中供水提质工程 项目编号:JG2022-10140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 投标登记时间:2022年1月15日 9时30分~2022年1月19日 16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现场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335.112872 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且资信良好,没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企业;并具备以下资质:①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及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具有省级及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设备主体材质必须为SUS304食品级不锈钢),产品类别需是水质处理器。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注:投标人是经销商或代理商的,必须取得制造商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格式自拟)。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
(1)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方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
(3)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方);
(4)联合体任一方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或以独立体身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且必须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在本单位注册(广东省外投标人派驻的建造师应符合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规定,需派驻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水安B证)且无在建项目,投标时应与投标登记时一致;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任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类专业中级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取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拟投入项目架构的主要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外,另外配备施工员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名、质检员2名、材料员2名、资料员2名;配备测量专业工程师1名、机械专业工程师1名;以上人员中具有水利类专业工程师(或以上级别)职称的须大于等于8名。所有人员必须一人一岗,不得兼任,且为本单位员工,投标时与投标登记时一致;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