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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7 数据编号: 222412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淮安工业园区洪泽片区雨水明渠项目淮安工业园区洪泽片区雨水明渠工程;招标公告

淮安工业园区洪泽片区雨水明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工业园区洪泽片区雨水明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淮安工业园区洪泽片区雨水明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淮工经发复【2020】1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淮安工业园区洪泽片区雨水明渠工程(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江苏淮安工业园区境内
2.1.2 建设规模:建设李湾路、洪盐路、西环路雨水明渠,李湾路以洪盐路为起点,东至张玉河,西至西环路;洪盐路以实联大道为起点,南至李湾路;西环路以实联大道为起点,南至李湾路;(工程特征、结构层次、建筑高度、道路宽度长度等)
2.1.3 合同估算价:约1350万元
2.1.4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03-01,竣工日期:2022-07-29
2.1.5 其他: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淮安工业园区洪泽片区雨水明渠工程施工(具体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拟派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有效期内)(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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