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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8 数据编号: 2227421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浙江青田县环太鹤湖水利枢纽至高湾生态护岸工程设计补充文件(一)


青田县环太鹤湖水利枢纽至高湾生态护岸工程设计
补充文件(一)

招标序号:qsl2022-01号
各潜在投标单位:
一、招标文件第六页第12点投标保证金缴纳事项中修改为: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包括保函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政策性担保公司)、保险保单、银行汇票、年度保证金。
①以保函(保单)方式提交的,保函(保单)有效期应超出投标有效期;银行保函由县级及以上国有和地方商业银行出具,且出具保函的商业银行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担保保函由丽水市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莲都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及各县(市、区)政策性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须有文件依据);保险保单由县级及以上国有或地方商业保险公司出具,且出具保险保单的保险公司在丽水行政区域范围内设有分支机构。另保函(保单)的办理,由投标人按可办理的银行、担保公司和保险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保函(保单)开具对象为招标人,应包含项目名称、投标单位、保额、保期、开具保函(保单)单位及其企业公章(包括电子公章)或保函专用章等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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