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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18 数据编号: 2228124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甘肃庆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验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庆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验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庆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47.97.207.119:8084/)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01-26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CZC2022-003
项目名称:庆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水质检验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0.14(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发射光谱仪1套,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不需提供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
(3)须提供2020年或2021年财务审计报告。
(4)须提供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连续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缴纳专用收据和清单,清单显示的人员应包含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等)。
(5)须提供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连续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
(6)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信用查询网站或平台。
(7)须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承诺书。
(8)须提供农民工工资支付诚信承诺书。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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