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编号:DYZB20220119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抛船湾海岸带生态修复工程(一期)已由苍南县大渔镇人民政府项目招投标领导小组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大渔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及补助,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398万元;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 90日历天,建设地点为苍南县大渔镇。 2.2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取得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港口与航道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无在建工程,且符合浙政发【2021】5号文件规定。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浙江省内注册企业参加投标,禁止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直辖市来苍返苍人员进入本项目开标会议场所。 3、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2年1月20日――2022年1月24日时间内,直接在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预算书、图纸资料等);投标人提疑以书面形式送达代理单位。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月26日14:30,地点为苍南县大渔镇人民政府C幢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提问时间:2022年1月25日上午12时之前。 5.4 答疑时间:2022年1月25日下午17时之前。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苍南县大渔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杭州天恒投资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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