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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1-21 数据编号: 2233256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站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站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大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dafeng.gov.cn/dfwe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2月17日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江苏大丰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站渗滤液处理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DFCG20220011                     
(3)采购需求:渗滤液处理设备(包括设备箱体、污水处理配套设施、加药装置、辅材、电气系统等)采购及安装,包含但不限于设备采购、包装、运输装卸、安装布置就位(设备基础场地长16米、宽4米,具体以现场情况为准)、检测验收、调试、质保期内免费提供设备运行所必须的备品备件、专用设备以及质保期内前两年的免费耗材费用等,还包括提供各项资料、售前售后服务、维修、保养等伴随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4)资金来源:自筹
(5)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100万元
(6)供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并具备试水条件。
(7)质保期:2年(设备安装、调试、运行合格签字验收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无偿更换非人为损坏的配件等)。
(8)项目地点:大丰经济开发区垃圾处理站
二、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
(1)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的供应商,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近三年内没有严重违约和重大质量问题,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2)投标申请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3)投标申请人应当满足《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的各项条件(投标时提供书面申明函,格式自拟);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使用该采购项目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一律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6)本次招标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等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供应商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导致其资格审查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以投标截止日期当日查询的记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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