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铜鼓县石桥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公告
铜鼓县石桥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铜鼓县石桥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已由赣水防字〔2022〕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铜鼓县石桥水山洪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宜春市铜鼓县;
2.2 招标规模:本次施工招标共 1 个标段。总投资8093531.18元。
2.3 计划工期及开竣工日期:2022年6月20日-2022年12月19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
详见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