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宜宾临港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1号)
宜宾临港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文件补遗书(第01号)
各投标人:
现将《宜宾临港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的补遗通知如下:
一、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2.2.4
(2)设计单位综合实力评分细则由
“1、企业资质情况:满足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得1.5分。
2、企业业绩情况
设计业绩要求:每提供一个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建或已完成的规模不低于2万m3/d的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或再生水厂设计业绩加1.5分(最多三个业绩),若以上业绩中有投入运营的加1.5分,本项最高得6分。”
修改为:
“1、企业资质情况:满足招标公告3.1.1资质要求得4分。
2、企业业绩情况
设计业绩要求:每提供一个自2019年1月1日至今在建或已完成的规模不低于2万m3/d的地埋式污水处理厂或净水厂或再生水厂设计业绩加2分,若业绩中有投入运营的加1.5分,本项最高得3.5分。”
二、投标时间安排调整如下: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由“2022年5月19日15时00分”修改为“2022年5月26日15时00分”。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由“2022年5月20日10时00分”修改为“2022年5月27日10时00分”。
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由“2022年5月10日10时00分”修改为“2022年5月17日10时00分”。
招标文件澄清截止时间由“2022年5月13日10时00分”修改为“2022年5月20日10时00分”。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由“2022年5月19日15时00分”修改为“2022年5月26日15时00分”。
三、招标文件其他附件“宜宾临港第二污水处理厂项目——主要设备确认表”请以补遗文件上传版本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