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宜昌市厨余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监理)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澄清与修改,具体澄清与修改内容如下:
一、答疑部分
招标文件第39页项目获奖--近三年(自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以来(以证书发放日期为准),投标人监理过的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地市级及以上有关行政部门或监理行业协会颁发市政工程示范奖项,每个得 2 分,本项最多得 4 分。(上传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彩色扫描件,同一年度多次获奖只取最高奖项)。问:1.市政工程示范奖项是否包括楚天杯、安全文明施工现场、优质工程、市政工程金奖? 2.同一年度不同项目获奖可否累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