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工程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泥区监理招标公告
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泥区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35%企业自筹6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泥区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泥区监理。
2.2 建设地点:中牟县新沙河路东、姚家路北。
2.3 项目概况:新建污水处理设施35万吨/日配套的1000吨/日污泥处理设施。
2.4招标范围: 包含泥区概算范围内施工全过程及保修阶段含缺陷责任期的监理。
2.5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质保期满之日止。
2.6质量标准: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成,达到国家验收标准,确保在施工合同工期内完工并且
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8建安概算:约21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资格要求: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的营业执照,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具有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需具有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提供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的劳动合同)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2021年6月以来连续6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以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网络查询页为准,养老保险证明须个人缴费明细表或单位整体缴纳清单);
3.3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备注:①类似项目业绩指日处理300t(按80%含水率计)及以上市政污泥处理项目工程监理或者日处理1200t及以上垃圾焚烧项目工程监理;
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报告。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8-2020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企业成立日期在不足3年的,自成立之年算起);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单位需承诺2019年1月1日以来投标单位、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
3.5.2投标人需承诺未被列入环保失信黑名单(格式自拟)。
3.5.3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 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