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喀什塔什库尔干县供水厂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公告
塔什库尔干县供水厂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 E6531003908000508001)
一、招标条件本 塔什库尔干县供水厂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6531003908000508001)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地方政府专项债,其他,招标人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塔什库尔干塔吉克自治县2.项目规模: 在县城第二水厂西侧新建总容积19.12万方的调蓄沉沙池一座,配套相关附属DN600引水管700米,DN600放水管653米,DN800放空管670米及附属构筑物等,在县城城区建设智慧水务软硬件平台及各类监测设施,将县城用水户现有水表整体更换为物联网水表,更换现有管网中部分坏损管件设备等。
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E6531003908000508001001 标段(包)名称: 塔什库尔干县供水厂改造提升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设计(勘察、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核并取得《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竣工图)、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及整体移交, 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后期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企业资质要求:设计资质要求:[市政行业(给水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施工资质要求:[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2、拟派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施工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