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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5-13 数据编号: 250570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甘肃兰州新区第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兰州新区第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招标
交易编号:A02-12620000224333349J-20220505-037776-9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兰州新区第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项目 已由/建设,项目业主为 兰州新区水务管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为兰州新区水务管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兰州新区第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与水循环利用中心项目
2.2建设地点:兰州新区
2.3建设规模:该项目拟选址于新区东南部窝窝井村附近,主要收集处理新区核心城区经十五路以西、纬八路以北,经十五路以东、纬十六路以南及南部片区污水。项目主要建设污水处理厂、配套污水收集管线等工程,污水处理厂近期(2025)设计规模5万方,远期(2035)年设计规模20万方,同时经处理后的尾水再利用于绿化用水等。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60天
2.5招标范围:项目勘察(测量及岩土勘察)、设计(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及后续现场施工配合和技术服务等工作。
2.6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及工程测量)甲级及以上资质。
3.3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职工,具备国家公用设备(给水排水)职业资格和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本项目勘察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4须具备近五年(2017年5月1日至今)类似勘察设计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原件扫描件为依据,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投标人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具有相应岗位证书,需提供近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中标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允许更换。
3.6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应提供(2018-2020年度或2019-2021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投标单位成立不足1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3.7.1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以达到招标人的资格要求。联合体各成员都必须财务自主,独立核算、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的独立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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