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市茌平区2022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二次-其他标招标公告
聊城市茌平区2022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二次- 其他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聊城市茌平区2022年度国家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项目二次-其他标已经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以“ 聊茌政字[2022)5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聊城市茌平区水资源与水土保持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 山东东方明大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对该项目其他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冯氏河、管氏河、茌中河等引黄置换工程,封存备用机井20眼,实现压采量236.3万立方米,压采能力267.8万立方米等。
本项目共计2个标段,其中:其他标2个标段(环境评价标、第三方评估标)
本次招标为 2个标段。
其他工程1标:其他4标
标段内容:环境评价标:按照本项目要求开展环境评价工作,并提供相关成果报告
资格审查项:1.营业执照.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3.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4.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授权委托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其他工程2标:其他6标
标段内容:第三方评估标:对2021年度聊城市茌平区地下水超采治理情况做全面的第三方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资格审查项:1.资质证书. 2.营业执照. 3.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 4.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5.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6.授权委托人近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规模 小型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环境评价标: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执照,具有与从事项目相适应的组织机构、管理能力、专业技术与管理人员,具有承担本标段合同的能力。第三方评估标:投标人具有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售后服务,财务状况。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2、所有标段: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两次招标失败或其他不招标情形的,发包人不得自行选择CCC级或有在公示期内有不良行为信息的市场主体作为承包人。
5.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失信被执行人信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六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5、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说明
6.1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6.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发布公告的媒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