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2-6-20 数据编号: 262241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2022年枣强县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公告


2022年枣强县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2年枣强县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 已由 枣强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枣发改招标核字[2022]1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枣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统筹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枣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进行EPC总承包(勘察、设计、施工)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2年枣强县生活垃圾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 枣强县枣强镇、大营镇、马屯镇
2.3 建设内容:项目拟对枣强县生活垃圾填埋场、枣强县营兴综合处理场进行封场;新建垃圾中转站1座,位于县城肃临线西侧,第二污水处理厂东侧,占地5亩;县域内垃圾分类箱、环卫设备设施更换。
2.4 招标范围: 该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
2.5 质量标准: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 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勘察设计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 合格。
2.6 工期: 16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勘察资质: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 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2)设计资质:
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施工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否则按无效处理;
(3)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营业执照) ;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6)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7)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为此,联合体各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都应在合同协议书上签署并加盖公章。
(8)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三家独立法人(不超过3家)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中勘察、设计、施工单位分别不得超过一家),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设计及施工资质要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设计及施工资质要求。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备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对应专业),拟派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