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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6-20 数据编号: 262540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温州苍南县县城新区下萧河河道拓宽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编号:CNXC2022-00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苍南县县城新区下萧河河道拓宽工程已由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苍南县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工程投资约193万元;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预算书及施工图纸。本工程计划工期为60日历天,其中河道拓宽土方开挖部分在开工令发出之日起20日历天内必须完成(如因沿岸政策处理问题无法实施的,按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结算),建设地点为苍南县县城新区。
2.2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按建设部颁发的建市【2014】159号《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具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同时具有“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并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职称证书中未注明专业的须提供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其他要求:①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限制失信被执行人投标资格名单的企业。②应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只接受浙江省内注册企业参加投标。禁止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省、直辖市、县区来苍返苍人员进入本项目开标会议场所。③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须提供纸质材料并加盖企业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收。④疫情防控期间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期间现场防控措施注意事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请各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及严格执行苍南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各类通告,否则引起的投标文件拒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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