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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6-22 数据编号: 263202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鹤壁淇滨区刘洼河排涝项目(一期)

淇滨区刘洼河排涝项目(一期)招标公告招标编号:QBSGZB-2022-0622-02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淇滨区刘洼河排涝项目(一期)已由淇滨发改【2022】4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鹤壁市淇滨区市政建设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对刘洼河淇滨区段沿线河道进行护坡加固,河道塑形改造、入河道雨水口改造和全线清淤等。
2.2建设地点:淇滨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程投资:2881万元;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内容。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须同时具有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勘察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勘察))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2拟派施工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 120 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须提供本单位2022年以来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3.3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同时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并为本企业人员,须提供本单位2022年以来连续3个月的有效社保证明。
3.4投标人提供企业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度、2020 年度、2021 年度),如果是新成立公司必须提供成立年度以来的财务报表),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提供联合体各方的财务报表;
3.5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失信主体名单”记录;②投标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中的“黑名单”和“失信惩戒”记录;③要求提供承诺书并对承诺书真实性负责,提供虚假承诺的投标单位,将被按照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处理;承诺时间为“2022年1月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上网站被记录的信息是指在公开期限内且与建筑活动有关的信息。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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