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东海县振兴路下穿陇海铁路与连徐客专立交工程配套排水项目东海县振兴路下穿陇海铁路与连徐客专立交工程配套排水及管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东海县振兴路下穿陇海铁路与连徐客专立交工程配套排水及管网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标段编号:32072222061500010020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东海县振兴路下穿陇海铁路与连徐客专立交工程配套排水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东住建发【2022】89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秋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东海县振兴路下穿陇海铁路与连徐客专立交工程配套排水及管网项目监理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东海县城区
2.2 工程规模:东海县振兴路下穿陇海铁路与连徐客专立交工程配套排水项目及东海县城区雨污分流改造振兴路、滨河南路一体化泵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总投资约1100万元;
2.3 招标范围:工程施工准备阶段、 施工阶段“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2.4 监理服务期: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具体与施工工期同步,竣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24个月)阶段并配合审计结束;(本工程监理费用不以工程工期延长或任何因素而额外增加费用,监理报价费用即为结算费用,不予变更调整);
2.5 监理招标控制价(最高限价):壹拾万元整(¥100000.00元);
2.6 标段划分:本次施工监理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有效期内);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有效期内);;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有效期内);
3.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条件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不做要求,中标单位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规定、〔2019〕第3号文规定进行配备;
3.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质[2007]551号文。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原则上只能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同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总监理工程师不能同时在跨设区市的项目上任职。
3.10其它要求
(1)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第15号文规定,省外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承诺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