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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6-22 数据编号: 263265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嘉兴2022年平湖市独山港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聚福村(高家浜、范家浜、张家宅基)标段的招标公告


2022年平湖市独山港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聚福村(高家浜、范家浜、张家宅基)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2022年平湖市独山港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聚福村(高家浜、范家浜、张家宅基)标段,已由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备案号2206-330482-04-01-549646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嘉兴市海港港口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本工程位于平湖市独山港镇聚福村。
2.2建设规模:2022年平湖市独山港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聚福村(高家浜、范家浜、张家宅基)共计114户农户生活污水纳厂收集治理,主要包含厨房清扫井、整体化粪池、污水提升泵站、检查井等的建设,新建三级管网长度约5651米,检查井107座,泵站1座,压力管30米,消能井1座,格栅沉泥井1座,阀门井1座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招标范围:2022年平湖市独山港镇农村生活污水收集治理工程-聚福村(高家浜、范家浜、张家宅基)标段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工期:90日历天
2.5本次招标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约 292 万元,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在投标人单位。
3.3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a类证书;
(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有“三类人员”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6)浙江省外投标人须具有《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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