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2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平镇和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施工公告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2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平镇和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长兴县农村人居生活改善提升工程--2022年度长兴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和平镇和平村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经长发改投资(2022)112号文(2203-330522-04-01-182198)批准同意建设,建设地址位于长兴县和平镇。项目业主为长兴县城市建设发展管理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统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兴县和平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为长兴方元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工程位于长兴县和平镇和平村,本项目主要包括红庙、涧西、官庄、绣球山等实施区域,管道实施总长度约为10370m,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回填、管道敷设、检查井砌筑、化粪池砌筑、混凝土路面破除修复、沥青路面破除修复、一体化提升泵站购安、松木桩打设等,具体详见本工程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工程总投资约331万元,计划工期120日历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资格后审方式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2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应提供企业任命文件,其他负责人在投标文件中应能体现职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