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宣城广德市城区万桂山路污水干管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德市城区万桂山路污水干管改造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广德市城市建设项目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招投标、不见面开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广德市城区万桂山路污水干管改造工程
2.2 项目编号:gds-gc-gk-2022106
2.3 批文名称及文号:已批准
2.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6 项目招标内容、范围、规模:广德市城区万桂山路污水干管改造工程位于广德市城区,在现状万桂山路(2#泵站~光藻路)段新建一道d800污水主干管,承接南部已设计卢湖大道d600污水管道,主要工作内容为混凝土顶管、钢管顶管、沉井及检查井等。(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7 项目性质:改建工程
2.8 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9 建设地点:广德市城区
2.10 项目招标控制价(或合同估算价):约2700万元
2.11 其他: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市政工程(包括:含管网的市政道路工程、雨污水管道工程)。需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同时提供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应具备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四方盖章。
3.3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投标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 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无。
3.5 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不良行为记录以《宣城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宣公管〔2021〕46号)为准):
3.5.1 近两年内(自开标之日向前追溯)未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3.5.2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3个月。
3.5.3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本数)到20分(不含本数),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5.4 最近一次被宣城市各级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本数)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