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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6-22 数据编号: 263419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青阳县陵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EPC)(第2次)公告

项目编号:CZQ12022027-2
项目名称:青阳县陵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EPC)(第2次)
招标人: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青阳县陵阳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提升改造工程(一期)(EPC)(第2次)  已由青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青发改[2022]144号文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招标人为 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总承包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内容1、项目内容:
本项目建设内容为:约1960m生活污水主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约1920m接户管网及配套设施建设、600吨/天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建设、地勘费及设计费。 最终以实际建设为准。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伍佰肆拾壹万贰仟叁佰元整(大写)(¥ 5412300.00元)。
3、建设期、设计周期及施工工期:本项目建设期:180个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即投标函中的设计周期):40日历天【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所有工程的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预算编制),并按规定通过图纸审查】;施工工期:140个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排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
2、相关负责人资质要求:
(1)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或给排水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2021 年11月份以来连续 6 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2)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 B 类证书,且在开工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建设工程管理岗位,且在投标单位注册【提供2021 年11月份以来连续 6 个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或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网页系统打印件)】。
3、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项目的能力,其中标后不得非法转包或分包。未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不得更换设计负责人及项目经理,否则招标人有权中止合同并提出索赔要求。
4、投标人未被列入池州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即池州市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平台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
5、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5.1联合体成员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2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 家;
5.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明确牵头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单位,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负责招标文件领取、投标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参加开标会议、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接受本工程款的支付和其他业主要求;
5.4联合体各方独立承担各自在协议书内约定的责任。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
5.5联合体成员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受到处理的事件。
6、本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1、领取方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即日起 至2022年6月 29日17时30分)。
2、招标文件售价: 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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