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安市孙庄街道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海安市孙庄街道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海安市孙庄街道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安市孙庄街道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人为江苏省海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南通永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海安市孙庄街道。
2.1.2 建设规模:海安市孙庄街道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 合同估算价:105.29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07月08日,竣工日期:2022 年09月08日(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
2.1.5质量要求:合格。
2.2 招标范围:海安市孙庄街道2.0分散式污水处理装置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自2020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自2021年06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自2022年03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按海安市建筑工程管理局通知要求:南通市达欣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暂停海安地区投标资格3个月(时限:2022年5月15日-2022年8月14日止)。
(4)企业的资格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资格审查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7)业绩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