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武汉市江夏梁子湖风景区管理委员会梁子湖办事处南咀村3组泵站改造工程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南咀村3组泵站改造工程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登录江夏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下载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7月12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DL-2022-0402
2、采购计划备案号:夏财采计【2022】 00347号
3、项目名称:南咀村3组泵站改造工程项目(二次)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62.599(万元)
6、最高限价:62.599(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8、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含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申请人须按照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视为不合格。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应在中国工商管理机关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提供营业执照;
(2)申请人具有公路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的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或公路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提供资格证、注册证、安全考核B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2021年12月-2022年5月);
(4)投标人须具备满足本项目的班子成员,提供五大员上岗证(其中安全员提供安全考核C证)、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 2021年12月-2022年5月);技术负责人须提供身份证、中级及以上职称证、劳动合同及近六个月社保证明(2021年12月-2022年5月);
(5)提供拟派建造师只承担本工程若违约愿承担经济处罚的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