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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2-6-22 数据编号: 263457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浙江衢州常山县芳村溪流域(剩余段)综合治理工程9标(前库左护岸、白马左护岸、虎头左护岸)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 存证时间: 存证哈希值: 区块高度: 第 118 期常山县芳村溪流域(剩余段)综合治理工程9标(前库左护岸、白马左护岸、虎头左护岸)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2-118号
1.招标条件        常山县芳村溪流域(剩余段)综合治理工程9标(前库左护岸、白马左护岸、虎头左护岸)已由 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常发改投资〔2020〕306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常山县东案乡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和县财政安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常山县东案乡境内;
2.2 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990万元;
2.3 招标内容:水利工程、绿化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500日历天。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2、在评标过程中发现项目负责人已担任其它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评标结果公示阶段,发现项目负责人已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后,发现项目负责人已担任其它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
3.3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必须具有任命书)和企业技术负责人须具有行业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技术负责人应执有水利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质检员、施工员、安全员应具备相应的岗位证书。
3.4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198000元人民币。

一、缴纳方式
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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